各相關科研院所、企業: 根據臺州市打造“國際智造名城”的戰略性目標,為促進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著力推動高校院所、創新企業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我院研究決定啟動科技成果的中試孵化項目。現按照《浙江大學臺州研究院中試基地管理辦法》規定,面向全市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按要求如實申報。 1.申報條件 經初步技術鑒定或實驗室階段研試成功有一定技術成熟度的科技成果,為驗證、補充相關數據,確定、完善技術規范(即產品標準和產品工藝規程)或解決工業化、商品化規模生產關鍵技術而進行的試驗或試生產階段的產品項目: (1)經初步技術鑒定或實驗室階段研試成功的樣機(或樣品),為穩定、完善、提高性能而需進行的試驗或試生產階段的產品。 (2)經初步技術鑒定或實驗室階段研試成功的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等科技成果,為用于工業化生產而需進行的試驗或試生產階段的產品。 (3)為消化、吸收,推廣國外先進技術(系指能填補國內空白的)而需進行的試驗或試生產階段的產品。 (4)對原系統的性能有較大改進的系統性項目,經初步技術鑒定后需進行的試驗或試生產階段的產品。 屬于上述申報范圍內的中試項目,其項目產品附加值高、市場容量大、產業帶動性強、預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顯著、有望在臺州市形成具有較大規模和較強競爭能力的新興產業或高新技術產品群。 2.申報材料、流程和合同要求 (1)項目申報材料:申請表(附件1)、申報書各一式三份、其他階段性成果證明材料。(國家、省縱向資金資助項目請在項目名稱后注明) (2)項目申報流程:項目由浙大臺州研究院科技處負責收集,經浙大臺州研究院組織專家委員會評審,評審通過后由研究院院長會議討論,討論通過后簽訂浙江大學臺州研究院中試項目合同書。 (3)合同書范本由浙江大學臺州研究院提供,合同書里約定項目計劃進度、技術指標、經濟指標、資金扶持金額、經費預算、驗收標準、產業化成功后與研究院分享成果方案。 3.資金扶持 (1)每項中試項目的資金扶持控制在(10—100)萬。 (2)中試資金主要用于支持項目中試過程中的研發生產加工等工作,用于所需儀器設備購置、能源材料消耗、測試化驗加工、場所租金、會議調研、人員費用等中試所需費用。 (3)中試資金使用要求參照《浙江大學臺州研究院中試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8》。研究院對中試項目進行過程管理和驗收。 4.時間安排 請于2019年4月30日下午5點前將申報材料電子檔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紙質文本一式三份報送至浙江省臺州市椒江區市府大道西段618號2#519室 浙江大學臺州研究院 科技處 張林友。 聯 系 人:張林友 韋江宇 聯系電話:0576-88686710、88686729 附件1:《中試項目申請表》 附件2:《中試項目申報書提綱》 附件1:中 試 項 目 申 請 表.doc 附件2:中試項目申報書提綱.docx |